国会通过了8项法律(修正案),以促进投资和商业发展。
国会以90.38%的赞成票通过了该法案,对8项重要法律进行了修改和补充,旨在消除障碍,创造更加开放、有效的投资和商业环境。

6月25日,国会正式通过了修改补充《招标投标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下的投资法》、《海关法》、《增值税法》、《进出口税法》、《投资法》、《公共投资法》、《公共资产管理和使用法》若干条款的法律。
其中,赞成票432票(占434票),赞成率为90.38%。
此前,财政部部长阮文胜就该法草案的接收、解释和修改情况作了总结报告,阐明了许多新内容并作出了重要调整。
许多重要的新观点
修改后的《招标投标法》规定,使用国家预算资金进行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对于不使用国家预算资金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允许企业在公开透明、高效负责的原则下自主选择,同时加强检查监督。
此外,自行承担经常性支出、投资性支出(第一类)和自行承担经常性支出(第二类)的公共服务单位,可以自行做出采购决策,无需动用国家预算。部分自行承担经常性支出(第三类)的单位,仍须遵守《招标采购法》,以合法收入来源进行采购。此外,该法律草案还补充了医疗保险基金对类似私营医疗机构的自主公共卫生机构的支付机制。
在选择承包商形式方面,优先考虑投资方适用指定招标、特殊情况选择承包商、订货等简便形式,并扩大这些形式的应用范围,增强灵活性。
修订后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投资法》规定了增减收益的分享机制。具体而言,分享比例框架(减少75%-90%,增加110%-125%)由主管部门自行确定。对于科技类PPP项目,投资者前三年无需分享增值收益,如果实际收益低于增值收益,则可享受100%的分享比例。
关于处理BOT公路项目遇到的困难,法律草案补充规定,对于2021年1月1日前签署的BOT交通项目,如因客观原因遇到困难,国家将与投资者分享减少的收益。政府将颁布法令,具体规定分享比例。
对现场出口货物适用0%增值税
《海关法》和《增值税法》为确保一致性,将增值税内容从《海关法》中删除,并直接在《增值税法》中进行修改。具体而言,新增了就地出口货物适用0%增值税税率的规定,以方便进出口活动,同时不影响预算收入。
此外,《投资法》还修订了投资政策审批权限。该法草案将7类项目的审批权限从总理大幅下放至省级人民委员会。在总结《投资法》实施情况的过程中,将全面评估关于取消投资政策审批程序的研究。在减少经营条件和简化程序方面,修订后的法律和指导性法令草案减少了文件数量和申请材料数量,并将办理时间缩短了30%。削减附条件投资和行业领域等问题将在2025年10月举行的会议上进行全面审议,以便对《投资法》进行全面修订。
关于《公共投资法》,政府有权调整中央预算年度公共投资计划(前提是不超过国会决定的总支出额),同时将年度计划调整权从各级人民议会下放至各级人民委员会,使其与《国家预算法》(修正案)保持同步。关于场地清理准备工作,政府将继续研究并提出修改《土地法》及相关法律的建议,以加快公共投资项目补偿、支持和安置的实施。
(越南+)报导